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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系统框架
系统由财政业务子系统、预算单位子系统、代理银行子系统、清算银行子系统和数据交换中心构成。同时,系统制定了标准的数据接口规范,实现与外围业务系统业务衔接和业务数据传递。
2、 系统架构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拥有灵活的系统部署结构,可以根据县市区用户自身的业务模式、硬件条件、当地网络环境条件采用不同的部署结构,合理利用和整合用户具有的资源,使系统发挥最高的效率并得到最充分的应用,避免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投入。
功能介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设计是建立在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深刻理解和用户需求深入剖析的基础之上,以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文件和金财工程规范为标准来实现的。
1、财政业务功能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的财政端业务功能包括: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清算管理、账务管理和年结管理六大功能集合。
1.1. 指标管理:指标管理功能是预算执行的起点,在这里“让资金在科目中全部定位”,功能上实现部门预算指标的录入、其它新增指标的录入,指标多级审核、下达,指标冻结,指标调增调减和预留指标管理等诸多指标管理功能。
1.2. 计划管理:计划管理功能是以指标下达为起点,财政部门在这里控制支出节奏满足资金调度安排为部门管理科室掌握单位支出提供手段、确定支付类型、弥补部门预算编制细化不足、完善支付依据和相关要素,功能上实现计划申报、计划修改、计划多级审核、计划下达,授权额度控制、计划调增调减等诸多计划管理功能,重点是对预算单位上报的分月用款计划的修改、审核、下达。
1.3. 支付管理:支付管理功能是以计划下达为起点,支付管理部门,在下达的计划范围内办理支付,确保单位的用款事项符合计划安排的约束条件,为预算执行实现零余额运行提供手段,功能上实现支付申请申报录入、支付申请审核、生效、支付令传递、支出日报接收、支出月(旬)报管理等诸多支付管理功能。
1.4. 清算管理:清算管理功能是在代理银行确认支付完成后负责把代理银行经办的各预算单位的各类支出及时、安全、准确地拨付给代理银行,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的预算执行连续、平稳的运行,功能上实现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实拨、收入退付)汇总清算管理、退款清算管理。
1.5.账务管理:账务管理功能是在支付和清算完结后运用会计核算办法记录并反映支付过程和结果为预算执行提供分析依据,产生总账体系,功能上实现对科目体系、账务体系和报表体系的管理。
1.6. 年结管理:年终结转是对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正确反映的关键,既对本年度的预算执行分析产生影响,又对来年预算执行和结果反映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顺利进行年终结转既是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项工作的检验又是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的最好检验。
2、预算单位业务功能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的预算单位端业务功能包括:计划管理、支付管理两大功能集合。
2.1. 计划管理:预算单位端计划管理主要实现在指标下达后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录入和申报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并在计划申报过程中细化科目和用途,确定资金支付方式,并完成向财政部门报送计划的功能。
2.2. 支付管理:预算单位端支付管理主要实现直接支付申请上报;在授权支付额度控制之内自主进行授权支付录入、生效和到代理银行办理支付。预算单位支付管理的重点在授权支付的操作。
3、代理银行业务功能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的代理银行端业务功能包括:支付管理、清算管理两大功能集合。
3.1. 支付管理:代理银行端支付管理功能主要是在接收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发送的直接支付令,或接收到预算单位发送的授权支付令后根据纸质凭证与系统数据对比后确认支付;同时实现对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额度的管理控制。
3.2. 清算管理:代理银行端清算管理主要实现在确认支付(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后按资金性质汇总产生划款凭证,向财政和清算银行申请划款清算,填补垫付资金,实现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的零余额管理。
4、清算银行业务功能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的清算银行端业务功能包括:清算管理功能。
4.1. 清算管理:清算银行端清算管理功能主要实现在收到财政确认的汇总清算额度(直接、授权)和代理银行导出的按资金性质汇总产生的划款凭证后,进行查询及对比后,办理清算。
5、查询管理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供从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清算管理到账务管理的全程业务数据实时查询功能,主要包括对指标执行情况、计划执行情况、支付情况等按不同要素组合和条件组合产生的查询功能,全面反映系统业务运行结果。
6、基础管理:基础管理功能实现对整个系统基础数据的配置、业务数据配置、权限配置、业务流程配置,实现系统运行前的初始化工作,实现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在相对固定的基础上灵活配置系统。
7、数据接口:作为一个支撑财政管理的核心业务系统,制定了标准的数据接口规范,实现与外围业务系统业务衔接和业务数据传递。
系统流程介绍
1、预算指标管理
系统可接收年初预算指标数据,对于财政预留的指标数据进行再次分配;并在年初预算指标的基础上进行追加、追减;预算部门审核完毕的指标数据通知国库部门以及相关业务科室形成最终的可执行指标。指标管理系统提供“可执行指标接口”,为预算单位资金的请用、支付提供依据,将最新的可执行指标传递给支付系统。
2、计划管理
用款计划是指标在年度内的一个细分,用款计划一般情况下是以月份为时间段编制的,称为分月用款计划。这部分主要完成分月用款计划编制、审核、下达以及用款额度的生成、调剂、冻结。
3、申请管理
用款申请是财政业务中集中支付处理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需要使用资金时,向财政提出用款申请,财政依据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进行资金拨付。
一般情况下,财政管理部门按照已核批的执行指标或支付额度,开具用款申请,实拨资金直接开具拨款单,经相关人员审核并打印后送到银行拨付,回单登记后,可按一定规则,生成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
紧急拨款:可以无指标就直接开用款申请拨款单,事后必须进行无指标申请或无指标拨款单的补指标操作。
4、支付管理
支付管理是整个解决方案的核心环节。财政的资金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原有的实拨资金方式,一种是改革试点的集中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